豫自然估协文〔2025〕第7号
各会员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要求,为加强土地估价行业自律,提高估价报告质量和行业服务水平,2025年5月至11月省协会对2024年度的土地估价报告进行了质量审查评定。现将评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本次报告审查的对象为省协会185家会员机构(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除38家机构2024年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无备案报告外,另有3家机构退会,未参与报告审查。本次审查共抽查了144家评估机构2024年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
二、审查方式
(一)本次审查的报告由省协会直接从机构备案系统中随机抽取,每机构1份,共144份。
(二)本次土地估价报告审查分为初审、复审、专业技术委员会重点复核、理事长办公会审议。初审、复审由省协会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打分。
1.初审
初审由初审专家对省协会随机发送的报告进行评审。每份报告分别发送两名专家打分,两名专家背靠背评审。
2.复审
复审由复审专家对所有的报告再次进行打分定等,重点审查初审为一等、五等和初审两个专家打分不同等级的报告;并且要对初审专家进行点评。
3.专业技术委员会复核
专业技术委员会对初审、复审的结果进行了集中评判,并重点对原一等、二等报告进行了复核,确认最后等级。
4.理事长办公会审议
理事长办公会对专业技术委员会提交的结果进行审议, 审议通过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
三、审查依据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
3.《河南省土地估价报告审查标准(试行)》(2025年7月8日修订)。
四、审查结果
1.三等报告36份,占25%;
2.四等报告93份,占64.58%;
3.五等报告15份,占10.42%。
具体名单附后。
五、关于五等报告机构
本次报告审查为五等报告的会员机构,协会近期将对其报告签字估价师和机构相关负责人约谈且进行专项培训,并要求机构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附件:2024年度土地估价报告审查结果
主题词:2024年度土地估价报告 审查结果 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的要求,为加强土地估价行业自律,提高估价报告质量和行业服务水平,2025年5月至11月省协会对2024年度的土地估价报告进行了质量审查评定。现将评审情况通报如下:
一、审查对象
本次报告审查的对象为省协会185家会员机构(截止到2025年4月30日)。除38家机构2024年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无备案报告外,另有3家机构退会,未参与报告审查。本次审查共抽查了144家评估机构2024年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
二、审查方式
(一)本次审查的报告由省协会直接从机构备案系统中随机抽取,每机构1份,共144份。
(二)本次土地估价报告审查分为初审、复审、专业技术委员会重点复核、理事长办公会审议。初审、复审由省协会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打分。
1.初审
初审由初审专家对省协会随机发送的报告进行评审。每份报告分别发送两名专家打分,两名专家背靠背评审。
2.复审
复审由复审专家对所有的报告再次进行打分定等,重点审查初审为一等、五等和初审两个专家打分不同等级的报告;并且要对初审专家进行点评。
3.专业技术委员会复核
专业技术委员会对初审、复审的结果进行了集中评判,并重点对原一等、二等报告进行了复核,确认最后等级。
4.理事长办公会审议
理事长办公会对专业技术委员会提交的结果进行审议, 审议通过后的结果为最终结果。
三、审查依据
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14);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国土资厅发〔2018〕4号);
3.《河南省土地估价报告审查标准(试行)》(2025年7月8日修订)。
四、审查结果
1.三等报告36份,占25%;
2.四等报告93份,占64.58%;
3.五等报告15份,占10.42%。
具体名单附后。
五、关于五等报告机构
本次报告审查为五等报告的会员机构,协会近期将对其报告签字估价师和机构相关负责人约谈且进行专项培训,并要求机构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附件:2024年度土地估价报告审查结果
河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
2025年11月17日
2025年11月17日
主题词:2024年度土地估价报告 审查结果 通报
| 主送:各会员机构 |
| 抄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
| 河南省自然资源评价评估行业协会 2025年11月17日印制 200份 |

